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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拆卖业主门窗、偷工减料”,彭震律师支招避“踩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4 00:11:00    

2025年第116期(总第258期)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彭震律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网友“0jymscr”留言:2025年6月29日,我在销售刘某的多次邀约下,到雨花区某设计工作室交了17600元装修款,刘某称户型可后期确定。7月5日我收房后,工程管家来看房说周一动工,我便交出钥匙。当晚,我提出通铺阳台空调机位遭拒,次日发现同户型可通铺且属赠送面积,沟通时对方却称不在预算内要加钱。更离谱的是,我发现他们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拆卖门窗,我与其沟通无果仍要加钱处理。此外,我还了解到他们存在偷工减料问题,工程质量难把控。我决定不合作,他们却称我单方面解约要扣违约金,否则不退款。他们违约在先却漠视消费者权益,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助我维权。

专业解答

彭震律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

装修公司的低价签约、高价结算套路是行业顽疾,结合行业陷阱本质与维权经验,现提出以下建议:常见“钓鱼”手法有恶意漏项,即合同故意遗漏拆墙、防水等基础项目,开工后以必需工序加收费用;材料调包,合同标注高端品牌,实际用杂牌;合同性质篡改,口头承诺全包,实际合同推卸施工责任。

合同审查方面,要锁定增项,非业主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不得增费,漏项由施工方负责;明确材料验收标准,主材列表注明品牌等,现场拆封查验;设置转包禁止条款;控制付款比例,尾款不低于15%;明确质量保修条款。

过程控制上,材料进场双人核验;工序确认注明增项原因等;节点验收留存影像。

编辑:李洁 何思蓓

32位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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