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便利网络消费,不应牺牲消费者隐私安全
新华社厦门5月23日电今年“五一”假期前夕,国内某消费者网购计生用品后,遭到外卖员言语骚扰,再次引发网民对网购中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
前脚商品刚到手,后脚推销电话就接踵而至;购买隐私商品被“裸奔式”发货,遭遇社死……网购中的类似经历,令不少消费者愤怒、疑惑、不胜其烦。
平台经济盛行的算法时代,企业与商家都希望通过更精准的用户画像了解消费者的购物习惯,但其获取的每条用户信息不仅承载着消费者对更好更优消费品质的期待,更关乎消费者的隐私与安全。
网络消费的便利不应以牺牲消费者隐私安全为代价,个人信息保护不能只是说说而已,需要有关平台企业和监管部门以更大力度、更大决心守护个人信息,筑牢安全防线。
平台企业要扮演好网络消费中消费者隐私“守门人”角色。保护个人信息是平台企业的基本责任,一方面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中有关网络安全的主体责任,从源头斩断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的利益链;另一方面不能越俎代庖,打着便利服务和算法优化的幌子替消费者“多头共享信息”。
监管部门要让监管手段“长牙带刺”,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提升处罚上限,狠刹行业不正之风。同时,有关部门可联合构建起“信用惩戒”的大网,将严重违规企业及个人纳入各相关领域“终身禁入名单”,让违法成本穿透企业“生命线”;此外还应大力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减少互联网平台向公众验证明文个人身份信息的场景。
强化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从根本上还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相关部门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针对危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新苗头、新现象,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筑牢法律屏障。
来源:新华社
作者: 颜之宏